近日,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製定條例》,完善了黨內法規的定義,更加全麵準確地闡明了黨內法規的屬性、特征和功能,並對黨內法規審議把關機製作了完善。黨內法規名稱有哪些?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,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委製定的體現黨的統一意誌、規範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、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實施的專門規章製度。根據效力位階排序,黨內法規的名稱為黨章、準則、條例、規定、辦法、規則、細則。黨章對黨的性質和宗旨、路線和綱領、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、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、黨員義務權利以及黨的紀律等作出根本規定。現行的是十九大黨章,分總綱和條文兩部分,共11章55條。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,是製定其他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,在黨內法規中具有最高效力。準則對全黨政治生活、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等作出基本規定。現行的最重要的兩個準則就是《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》和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》。條例對黨的某一領域重要關係或者某一方麵重要工作作出全麵規定。如《
2019-09-17瀏覽次數:300次